寄给死者的邮件

如何停止或转发邮件

亲人过世后,您可以停止将邮件发送到其地址。了解如何向 Post Office™ 邮局提出适当的请求,以重新定向其邮件或将其从广告列表中删除。

广告–请勿联系列表

数据与营销协会维护着已故人的请勿联系列表(DDNC)。在 DDNC 中登记死者姓名的 3 个月内,广告邮件应减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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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共用地址

如果您与已故人共享了一个邮寄地址,并继续接收该人的邮件,则有以下几种选择:

  • 您可以根据需要打开和管理死者的邮件。
  • 您可以将死者所有的邮件转发到其他地址。参见如果您有其他地址
  • 例如,您可以将一封邮件转发给指定的执行人,而无需前往 Post Office™ 邮局地点。转发单个邮件:
    1. 整齐划掉您的地址。
    2. 打印转发至,并且新地址位于信封的正面。
    3. 将信封留在您的邮箱中以方便邮差取件服务,将其放在蓝色的 Collection Box (收件邮箱)中,或将其送到 Post Office™ 邮局的大厅中。

如果您有不同的地址

要将死者的邮件转发给您自己的或其他地址,您必须前往 Post Office 邮局地点提出地址变更请求。您将必须:

  • 提供有据可查的证据,证明您是被授权管理死者邮件的指定执行者或管理员。(仅仅持有死亡证明是不够的。)
  • 亲自完成地址变更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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